阳光下的“亮剑”风采
——宣汉县人民法院打好“组合拳”决胜“执行难”
曾 强 王 艺 昌 夫
        近年来,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不断创新执行理念、加强执行管理、改进执行方法、完善执行机制、推进阳光执行,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效,使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营造良好氛围  提升执行公信
        为有序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让广大群众知晓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特殊使命,该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宣传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同时,在该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开设“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专栏,适时发布专项执行、失信惩戒、司法拍卖、终本案件等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发放《执行工作宣传手册》、利用广场LED大屏幕和各大电影院滚动播放决胜“执行难”动漫宣传片,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编辑各类执行工作简报信息200多篇,被省、市法院采用60余篇,被最高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及媒体登载90余篇。
        该院开展“开门迎监督”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干部群众走进法院见证执行100余件(次),并借助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报道专项执行活动,全方位展示法院执行工作。2017年8月,“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行动首篇战报信息发出后,12小时内网民阅读量突破7000人次,网友点赞400余次、留言100余条。今年9月,开展执行大会战“劲风”行动,利用网络直播全程跟踪报道,逾200万网友在线观看,提出改进执行工作意见建议30余条。参与由最高法院和省高院联合举办的第21期“巴山战鼓擂 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逾1200万网友在线观看,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狠抓组织领导  强化执行保障
        该院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建立院领导联系督导执行工作机制,要求全院各部门倾力配合、协同作战,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纲要,聚焦“基本解决宣汉执行难”工作目标,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深化落实“一把手”工程,建立“凡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事项协调、重大案件执行,院长都亲历亲为”的制度。制订“基本解决宣汉执行难”实施方案,拟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院长、分管副院长分别与班子成员和执行干警签订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定期向县主要领导和县委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并将重要文件、信息及时报备,充分依靠党委总揽全局、人大政协有力监督和政府鼎力支持,夯实执行攻坚体制保障。为执行局配备干警19名,保留6名员额法官,确保在编执行干警和员额法官配备达到要求,并配备执行办案用车2台,配齐摄影、单兵系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改革执行模式  深化联合惩戒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该院自主布置“天眼系统”,实时查询被执行人位置和运行轨迹,破解找人难题。充分发挥网络查控机制作用,累计网上查询户籍、车辆、房屋等各类信息13000余条,涉及4000余名被执行人,执行到位金额8000余万元。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功能,组建执行指挥团队,实现文书送达、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执行事务集约办理和远程指挥重大案件现场执行。运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处理督办事项150余件,办理委托事项300余件,办结率100%。
        该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重要提案提交县党代会讨论,推动县依法治县办出台工作方案,并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推动县政协将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明确执行攻坚“十个一”目标,与30多家成员单位联合签署惩戒失信备忘录。健全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发打击拒执工作方案,移送涉嫌拒执犯罪3件3人。
        该院推动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将300余家公司、2000余名自然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坚持曝光“老赖”制度,在车站、广场LED大屏幕、公交车载广告、楼宇电梯广告和各大电影院滚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800余人。全面推行通讯惩戒,与三大通信公司签署联合惩戒协议,将近百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集团网”,定制“失信彩铃”,开通当天,有3名被执行人迫于舆论压力履行债务10万余元。
        规范执行行为  推进阳光运行
        该院认真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严格规范执行过程中应为、禁为要求和时限标准,使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得以消除。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发还全部滞留案款200余笔180余万元。认真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制订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实行网络登记与手工记载逐级审签并行,有效杜绝涉案财物管理的不规范不廉洁问题。
        为强化执行公开平台建设,该院依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院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准确发布执行流程节点信息、执行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累计公开执行案件3000余件、规范性文件100余份、法律文书4000余份。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入驻多家网拍平台,“以纳入为原则、不纳入为例外”,对符合拍卖条件的执行财产100%实行网上拍卖,共实施网拍140余笔,成交总额600余万元。
        该院积极探索推进执行分权改革,制订《执行权分权运行流程办法》,在执行局成立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执行实施、执行监督等4个专业执行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健全分段制约执行机制,将执行异议审查交由审判监督庭办理,避免因执行权力过度集中导致违法执行现象发生。深化落实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要求,充分运用审务督查等措施,“零容忍”惩治执行腐败。
        创新执行方式  展示“亮剑”风采
        为拓宽财产发现渠道、创新执行模式,该局与中国人保财险宣汉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出“执行+保险”新模式,将保险机制引入执行工作,助力破解“执行难”。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执行信访窗口和单独信访接待室,实行院领导一周一轮带班接访和执行干警轮班接访,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 %。实施悬赏执行20多件,发出律师调查令10多件,执行到位标的70多万元。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快速执行简易案件700多件,平均用时19天。司法警察大队执行警务中队参与重大案件执行活动200多件(次)。发挥综治网格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协助查人找物170件(次)。认真落实达州市中院“四个一”制度,定期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对有财产案件严格实行节点管控,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6.2%;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严格落实“终本12查”,切实规范终本程序和实体要求,终本合格率99.6%。
        该院常态化开展“司法大拜年”“百日执行攻坚战”“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和“亮剑”“雷霆”“劲风”等专项执行活动10余次,出动警力1800人次、警车400多趟次,拘传200余人,司法拘留70余人,约谈特殊主体8人,公开曝光500余人,冻结、扣划存款1000余万元,扣押车辆40余辆,查封、腾退房屋40余间,为50余起60余名困难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50余万元,执结案件200余件2000余万元。2017年11月,该院被省高院表彰为“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先进集体,专项执行活动获媒体专题报道。
        2016年1月至今,宣汉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588件,执结3193件,执结率89%,执行到位标的5.51亿元。司法公信力得以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得以明显提升,充分展现了该院在决战决胜“执行难”过程中克难攻坚、不胜不休的“亮剑”风采。
当前:B2(2018年12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