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规与你我相关
李贞 张萌
新个税法的实施,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国“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1月1日起,一批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与新规开始实行,更好地为百姓生活保驾护航。
新个税法实施引关注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起征点调整至每月5000元,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纳税人不再需要缴纳个税。除此之外,纳税人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
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方案》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方案》还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也意味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
电子证照有了新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标识规范》《电子证照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六项国家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次发布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的“一网通办”,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办事的方便与快捷。
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地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