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农民获得感
邵彦敏  丁宁

    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提高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如大力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加快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等,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对此,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优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首先,统筹规划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让更多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其次,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师管理体制,使城乡教师具有相同的教师编制,并对偏远地区农村贫困教师编制指标倾斜配置。再次,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充分满足乡村产业发展和全面振兴需要,从而提升农村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和创新能力。

    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扩散。首先要加强立法工作,将城乡医疗资源的融合纳入法治化轨道,构建覆盖全面、一体化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其次,要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通过提供更多优惠政策和适当补贴等方法吸引医护人才去农村从事医疗工作,并贯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再次,加强城乡医院之间的人员和信息交流,通过开展对口支援等形式,使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扩散,并尽量为乡村医生创造更多的学习进修机会。

    社会保障向农村全覆盖。首先应探索建立并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其次,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拓展农村低保覆盖面,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农村低保标准随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积极推动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再次,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农村社会保险配套体系,统筹考虑教育、住房等政府补贴政策,不同政策之间相互协调、配套,让惠农政策形成合力。

    (作者:邵彦敏,系吉林大学教授;丁宁,系吉林大学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当前:A4(2019年03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