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一些没有地面停车位的新建小区,地下停车位成了一种刚需。然而,一些标出“天价”的车位,让很多业主望而却步,生出很多烦恼。
一边是地面无处停车,一边是小区车位只卖不租,这让很多买了房子后结余不多的有车一族颇为头疼。不买车位便不允许停车,车位的价格又定得很高,甚至比车辆本身还贵出了不少,这种颇具讽刺意味的现实,当然会让业主们心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对于建设区域内的停车设施,首先要满足小区内业主的需求。不管出售与否,都要先考虑怎么保障业主有地方可以停车,而非“不买不让停”。其实,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开发商就无权出售。如果再次出售,就是让业主为公摊面积重复埋单,这当然是不妥的。而且,小区业主如果不愿意购买车位,开发商就应该予以出租,而不能奇货可居,更不能强买强卖。
在调控房价的大形势下,开发商在出售小区地下停车位时也应“限限价”,至少,要做到公平合理地定价。房价调控的主要目的在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为了让老百姓有房住,因此即便车子和车位的比例是“僧多粥少”,也不能哄抬价格。否则,就是拿着政策来牟利,消减了惠民的善意。如果房地产开发商高价卖车位,是想从车位的售卖上来增大盈利,这实在是一种错误的算计。现在,该到了弥补监管漏洞、限制高价车位的时候了。(据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