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硬手腕” 严惩黑恶“软暴力”
邵宁

    泼油漆,送花圈;在楼道喷洒粪便,堵锁眼;在墙上涂画威胁性语言,发送各种恐吓、侮辱性的图片……这些在社会新闻中常见的行为,尽管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却因为没有造成人身损伤,作恶者得以逍遥法外。现在,此类行为和另外几十种行径被明确定性为“软暴力”,并且有了打击的“硬手腕”。

    4月9日,全国扫黑办发布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严惩此类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让人拍手称快。

    如果说,常见的“暴力犯罪”主要是在肉体上伤害被害人的话,那么,“软暴力”进行的则是一种精神损害,并且蔓延到当事人的亲友中,其造成的心理强制甚至让人痛不欲生。专家指出,“软暴力”并非个体犯罪,而是呈一定的组织形式,必然以有形的硬暴力作为后盾。因此打黑除恶,对于实施“软暴力”的犯罪组织同样不可放过。

    值得注意的是,“软暴力”常见于近年来的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活动中。公安部已发出警告:黑恶势力向金融等新领域发展,软暴力犯罪成为新常态。有些“软暴力”造成的后果,甚至超过了传统的暴力手法犯罪。如浙江公安机关前不久侦办的一起“套路贷”案件中,受害人张某落入陷阱,无力偿还虚高债务,遭受到该团伙的“软暴力”催收,张某不堪忍受,被逼自杀。

    这次联合出台的《意见》将“软暴力”界定为一种与暴力、威胁手段并列的犯罪手段。同时,对打击以“软暴力”手段实施犯罪的具体法律适用,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时下,还有一种不可忽视的“软暴力”来自网络。《意见》明确指出,对于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只要符合“软暴力”定义的违法犯罪手段,也应当认定为“软暴力”。这也让百姓维权有了法律武器。

    《意见》的出台,不仅对于司法部门办案提供了依据,为老百姓的安定生活提供了依靠,对于隐藏在阴暗角落的大大小小黑恶势力,也必将起到震慑作用:无论用何种方式和何种形式作恶,只要是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侵害和威胁,其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前:A4(2019年04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