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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网约护士”上门不得提供输液服务

    据悉,目前一些规模较大的网约护士平台纷纷对现有备案护士进行梳理核查,减少了大量不符合要求的护理服务人员。以北京市规模较大的网约护士平台“金牌护士”为例,原来在北京护士注册量突破1万人,目前只剩不到2500人。其中,按国家和北京对从业护士的要求,仅平台审核就刷掉了近45%,包括一些1年到2年年资的护士。

    根据北京市卫健委公布的《北京市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项目目录》,北京市针对患者个性化需求,可提供25项护理服务项目,其中包括健康促进类4项,如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压疮预防护理等;常用临床护理14项,如生命体征监测、氧气吸入、物理降温等;专科护理7项则包括造口护理、气管切开置管的护理等。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安全风险,北京市卫健委严禁在“互联网+护理服务”中,护士上门为患者提供输液项目。

    ◎ 天津: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要实行明码标价

    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内容涵盖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了鼻饲、灌肠、便秘护理等首批35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在试点阶段仅允许提供首批服务项目目录内的护理服务。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规定,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要实行明码标价,并以多种形式进行价格公示,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等。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价格按照医疗机构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形成多层次价格体系相互补充的格局。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按照现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收费,严格项目内涵;入户服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非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按照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根据供需双方需求,自行设立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 上海:探索建立适合上海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透露,上海市卫生部门考虑选择部分区先行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区同时开展护士区域化注册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适合上海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相关政策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

    那么,平时有个头疼脑热,护士随叫随到吗?

    “不能。”邬惊雷强调,“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服务对象,重点是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机构或居家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 江苏:探索实践更优化、更适合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

    江苏省作为“网约护理”首批试点省份,在《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方案发布后就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研讨、动员。江苏省护理协会副理事长、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护理部主任李国宏表示,目前江苏省已在昆山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其操作模式可供参考。

    南京市卫健委医政处处长李正斌表示,南京市将积极参与试点工作,探索究竟哪种模式更优化,更贴近患者需求。至于护士上门护理是用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李正斌认为都可尝试:“我认为都可以,如果将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和‘互联网+护理服务’有机结合,医疗机构在上班时间可以合理分配护士参与‘互联网+护理服务’,提高人员利用率;另一方面,在业余时间,可以向休息的或者调班的护士提供机会,护士可以自愿选择参与‘互联网+护理服务’。”

    ◎ 浙江:“护士到嘉”为市民提供便利服务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第二医院神经内科护士长王云与两位同事一起,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嘉兴市禾东公寓二期徐老先生的家中,为其进行抽血和功能障碍评定及居家康复护理指导。徐老先生也成为了嘉兴市本级首位接受“互联网+护理服务”——“护士到嘉”的患者。

    据了解,“护士到嘉”已成功接入包括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院和南湖区、秀洲区所有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26家医疗机构,可为嘉兴全域市民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该平台已于5月7日正式上线运行,市民通过“健康嘉兴平台”微信公众号进入“护士到嘉”,或者微信搜索“嘉兴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小程序即可进行预约下单。

    ◎ 广东:“网约护士”需实名认证 配备追踪系统可一键报警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该省确定了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广州、深圳等9市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地区,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人员(“网约护士”)和服务对象通过人脸识别等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并为“网约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实现“一键报警”。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广东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印发了《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显示,“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派出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根据上述实施方案,“网约护士”需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需具备或已依托可提供相关护理服务的线上申请、跟踪、评价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

    (本版编辑综合)

当前:A4(2019年05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