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之窗
请别拿低俗当卖点
丁兆永

    近年来,屡屡出现各种“奇葩”的店招,不断“刷新”着大众的文化认知。“奇葩”店名何以屡禁不止?深究其原因,主要是经济利益在作祟。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个别商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刺激消费,别出心裁,用“奇葩”店名来吸引大众的眼球。殊不知,这种不规范、恶俗的店名不仅会影响经营者的自身形象以及城市文明形象,而且对于当地青少年的语言文字习惯、价值观念培养等也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虽然商家是为了追求利益,但是也应该道义先行,这里的道义指的是不仅有法律的约束,还有社会文明的要求。

    众所周知,无论门店招牌还是企业商标,都是商家为占领市场、赢得竞争、推销产品而推出的广告,其初衷是博取眼球、强化记忆和招揽顾客,追求创意本无可厚非,但市场主体为自家店铺取名,直接关乎商家信誉、经营形象及社会观瞻、民众感受,体现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店名文化是一个地域、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所特有的人文精神,它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店名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所呈现的不仅仅是一种招牌,更是一种文化底蕴。当今社会,我们都推崇和谐文明的社会文化,倡导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但有些商家总是不顾社会效益,用“奇葩”店名夺人眼球、哗众取宠,这样的店名不仅会降低城市品位,还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助长社会不正之风。

    因此,面对层出不穷的“奇葩”店名,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规,将商家取名行为限制在合理范围;另一方面,教育广大商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少在稀奇古怪的店名上动心思,多在提高服务质量上用力气;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亮剑”,做好常态化监管,依据相关法规制度积极宣传,引导更多经营者从细节入手规范经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同时,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那些不文明、不合法的商家,捍卫城市文明,净化社会风气。

    事实上,我国语言文化博大精深,店铺名称也是中国文化的传承之处。商家如果能巧妙利用语言的谐音,可以令店名更具有文化意味,博人眼球。结合时代元素和文化特色的店名到何时都会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谐音取名自然也可“发扬光大”,但却是应当体现助推社会良好风尚的奇思妙想,而不该剑走偏锋地热衷于一“污”成名的短期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有悖社会公德的店名往往会适得其反,因此应该被画上休止符。

    总之,店名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历史的积淀,折射出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光彩。因此,宣传积极向上的城市文化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商家的营销和宣传手段新颖可以,但一定要符合规定。商家只有增强法律意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再加上监管部门的常态化监管,才能将哗众取宠的低俗店名扼杀在摇篮之中。

当前:B4(2019年06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