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文明促发展”的财政画卷
——陕西省白河县财政局文明创建工作掠影
袁长青

    近年来,陕西省白河县财政局以文明创建为载体,着眼“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文明之花常开常新,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推动财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强化组织领导。该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抓落实,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创建机制,坚持把巩固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使创建工作达到“六有”标准,“抓日常,日常抓”推动形成了稳固的创建基础。

    完善制度措施。结合股室职责,将《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进行分解,制定印发《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方案》,任务细化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制定《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完成日程表》,按照年度时间顺序明确创建内容、日程和责任主体,确保创建任务有效完成。

    健全激励机制。将精神文明创建纳入《股室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办法》重要内容,明确到《单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表》中,建立创建提醒督查制度和日常监管、年终考核为主要方式的考核机制。明确创建任务的时限和要求,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股室和个人,将在年终考核中扣分。

    注重活动推动。深入开展“厚德陕西”建设,按照“5+N”模式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结合社区“共驻共建”党建工作要求,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围绕科学、健康、文明、低碳、节约的生活方式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眼传承文明、引领风尚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干部职工在活动中进一步净化了心灵、提升了境界。

    白河县财政局以文明为动力,绘就了“文明促发展”的精美画卷,连续多年在全县部门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连续6年被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单位”,先后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陕西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省级公务员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当前:B4(2019年07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