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4地市完成或启动垃圾分类立法

    本报讯(骆骁骅)笔者近日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悉,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在针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下称条例)执法检查中统计发现,全省已有5个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另有9个市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纳入了立法规划。

    广东是全国首个针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立法的省级行政区。条例自2016年施行以来已近4年,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发现各地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已逐步完善。

    广州2018年已出台《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并制定了13部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都做了详细规范;深圳正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拟对可回收物、易腐垃圾进行细分类;东莞已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使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与此同时,广东省持续加大对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教育。广东调查总队社会调查显示,受访群众中有83.2%知道条例,92.2%表示生活周围有针对垃圾收运的宣传,62.6%认为居住的村(社区)关于垃圾分类知识等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随处可见。

    在条例推动下,广东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高。目前,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每日达到12.85万吨,超过约11万吨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全国29个AAA级垃圾焚烧厂中,广东省占12个,占比达41.4%。

当前:B1(2019年12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