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首个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处理暂行规定
    本报讯(陈洁文)面对疫情,科学、有效地处理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是阻断疫情传播的关键环节。2月7日,江苏省扬州市首个《扬州市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出台,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扬州市城管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专人研究分析,充分征求各地城管部门意见,于2月7日出台《暂行规定》。目前,《暂行规定》规定,对于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分“三步走”:专门收集处理规定、专门收运人员防护管理、专用设施设备消杀。
    扬州市环卫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按照配发专袋、设置专桶、专人收集、专车运输、专门处理的要求收集处理。”
    社区(村)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向居家隔离人员配发生活垃圾收集专用袋,配发数量至少保证使用14天。设置单独的生活垃圾集中点、专门收集桶;社区(村)或物业管理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上门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需袋装、扎口、无渗漏,收集前、后各消毒1次,消毒后投放到单独设置的生活垃圾集中点的专桶中。
    垃圾配备专人专车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专车上都配备火钳、夹子等专门收集工具和喷雾器。”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垃圾收集、转运、焚烧以及全过程的消毒工作都是在经过培训后,在防控疾控人员严密指导之下进行的。为做好疫情防控,安全、规范、快捷、无害化收集处理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当前:3版(2020年02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