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四川意见已整改61项

    本报讯(记者  赵青  实习记者  李林晅)2月20日,四川省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通报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攀枝花市、泸州市、宜宾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据了解,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面,按照国家要求,2019年移交四川的21个问题与2018年尚未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合并建立台账,四川现有国家移交问题共计23个。根据整改方案,23个问题中除已完成的3个外,还有15个问题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四川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共197个,已整改完成142个,其中销号84个。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面,截至2019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8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61项,细化措施3730条,已完成3063条,措施完成率82.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6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27项,细化措施1178条,已完成732条,措施完成率为62.1%。

    据悉,2020年底前,四川还应新增完成23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5项“回头看”整改任务,涉及21个市(州),其中环保基础设施类28项、环境质量类14项、思想认识类6项、饮用水水源地类4项、工业企业类2项、“三磷”整治类2项、其它问题2项。

当前:2版(2020年02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