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三县检察携手共护“母亲河”

    近日,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举行的“酉水河流域保护 三县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会议现场,龙山县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来凤县三县检察院检察长共同签署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文件,三县“酉水河流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同时挂牌成立,拉开湘鄂三县检察协作共建区域司法环保机制的序幕。

    酉水河发源于湖北省宣恩县椿木营乡杨柳垞村,流经湖北省来凤、湖南省龙山等县,是三县的“母亲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鄂湘赣三省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新时代区域检察协作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保护治理存在的“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问题,三县检察机关共同启动本次协作机制。

    “机制明确了酉水河流域三县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比如两个以上检察机关均有案件管辖权的,按照有利于案件办理和解决环境污染损害问题的原则,由生态环境资源侵权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主要发生地检察机关办理。以此充分发挥跨区域检察协作平台的作用,推动区域检察工作的深度合作,统一办案标准和执法尺度,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以法治手段为酉水河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巍说。

    (《法制日报》 阮占江 帅标 刘悦淇 向灿)

 

当前:B3(2020年05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