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多维度宣传《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

    本报讯(太文)5月31日,太原市组织开展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下称《规定》)集中宣传活动,借助展板、传单、电子屏等载体,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多维度普法宣传,帮助市民了解新规。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规定》于6月1日起施行。10县(市、区)认真准备,从5月31日起,连续十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太原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他律促成自律,法治助推文明,《规定》对于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市民文明行为养成、建设美丽太原、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市民群众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陋习,杜绝随地吐痰现象,为减少疾病传播,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当前:B1(2020年06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