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深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工作

    本报讯(甘文)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20〕25号)(以下简称《意见》),就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安排,从坚持突出政治引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扎实推进道德建设等多个方面对全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提出明确要求,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集聚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意见》指出,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单位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广泛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动,支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参加所在地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任务,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强化诚信建设,加强公益广告宣传,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意见》强调,要加强改进创建考评和动态管理,深化落实复查通报机制,对于复查未达标的单位、村镇,予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按撤销称号处理。

当前:B1(2020年07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