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宣传工作,激发文明正能量
——中共乌兰县委宣传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综述
松凌高娃 李得梅

    近年来,中共乌兰县委宣传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中的示范作用,全力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着力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和动力。先后获得海西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海西州对外宣传先进单位、2014-2016年度州级文明单位、2016-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县目标考核优秀领导班子。

    ◎ 坚持统筹兼顾  形成工作合力

    乌兰县委宣传部作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部门,紧盯新时代要求,勇担使命任务。遵照中央及省州宣传工作部署,提前谋划年度工作,强化理论武装,发挥工作职能,细化工作措施,加大舆论引导,积极传播乌兰好声音,引导社会文明新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三会一课”、机关周一学习例会、学习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养。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创建氛围。成立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推行“文明创建+”,构建“文明创建+党建”“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多种模式,构建了共建共享的创建格局。

    ◎ 倡导文明风尚  丰富创建内涵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先后开通运行了乌兰县文明网、乌兰发布微信公号、乌兰宣传工作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传播文明言行、文明知识,激发文明正能量。通过“乌兰好人”“五星级文明户”“美德少年”系列评选活动,让一批模范人物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台《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方案》《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意见》《创建“五星级文明户”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网络四大工程。突出抓好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序治乱、环境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四项治理,着力提升县城品质、文化品质和生活品质。制订文化活动计划,举办了“活力乌兰”专场文艺演出、“我和我的祖国”大合唱、世界读书日暨朗读比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送文化下乡等文化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加强自身建设 激发创建活力

    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和测评指标,抓好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等工作,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

    建立《乌兰县对外宣传奖励制度(试行)》,充分调动各媒体宣传乌兰的积极性,并开展“宣传工作创新年”、“强素质 转作风 树形象”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提高了全县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党员干部定期深入联点帮扶村送温暖、献爱心,并组建了注册志愿者达100%的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

    文明创建始终在路上。乌兰县委宣传部将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起点,进一步创新思路、创设载体、丰富手段,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当前:B4(2020年11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