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不该缺岗,安全责任不该“沉没”
◎ 苑广阔

    生命只有一次,泳池的碧波之下容不得半点侥幸。救生员的每一次“脱岗”,都是对安全防线的瓦解;救生员的每一张假证,都可能成为悲剧的导火索

    暑期,孩子成了游泳馆的消费主力军。近期,《北京晚报》记者调查多家游泳馆发现,救生员兼任教练员的情况非常普遍,几乎很难见到专门坐在救生椅上观察游泳池状况的救生员。而在救生员的招聘方面,一些游泳馆明显不上心,无证都能上岗;还有一些游泳馆要求“有证”,但居然用网上的假证就能蒙混过关。

    这些乱象背后,是安全责任的集体“溺水”,更是对生命的漠视。

    按照国家规定,游泳场所开放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根据《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游泳池,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游泳救生员。

    然而现实中,救生员往往被“挪用”为教练员,忙于教学而无暇监护全场;部分场馆甚至为节省成本,直接让无证人员上岗。当救生员的目光只聚焦于正在学习游泳的学员时,其他游泳者尤其是儿童的安全,便成了“无人盯防的盲区”。更讽刺的是,一些场馆的救生椅成了摆设,灯光昏暗、视线遮挡等隐患叠加,进一步放大了风险。

    救生员资质造假,同样是监管防线的失守。救生员资格证本应是守护生命的“硬门槛”,一些游泳馆却对资质审核敷衍了事。据报道,电商平台上,假证贩子公然叫卖“官网可查”的伪造证书,而部分场馆竟对假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松散的管理态度,暴露出行业监管的严重缺位。救生技能绝非儿戏,从如何摆脱溺水困境,到如何进行心肺复苏,每一项技能都关乎服务对象的生死,若让“南郭先生”混入救生队伍,无异于将泳池变为“危险水域”。

    安全不能“兼职”,责任必须“到岗”。游泳馆作为经营主体,必须将安全置于利润之上。一方面,需严格区分救生员与教练员岗位,确保救生员专职值守;另一方面,应通过人脸识别、联网核验等技术手段杜绝假证漏洞。监管部门更需主动出击,对违规场馆“零容忍”,建立“黑名单”制度与常态化抽查机制。此外,家长也应提高警惕,选择合规场馆并全程陪同孩子,避免将安全责任完全寄托于他人。

    生命只有一次,泳池的碧波之下容不得半点侥幸。救生员的每一次“脱岗”,都是对安全防线的瓦解;救生员的每一张假证,都可能成为悲剧的导火索。唯有游泳馆、监管部门、公众三方合力,才能筑牢这道“生命护栏”,让孩子们的笑声与安全始终相伴。

 

当前:3版(2025年07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