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南通海门区三星镇某丸子汤店的招牌,因使用脏话当噱头制作店面招牌,被当地网友拍下并被指“辣眼睛”。相关知情人士称,该称呼是店主的绰号,其本人也认可该称呼。在当地镇政府与店主沟通之下,店主已经认识到其店招的不雅,做出更换店招的决定。
招牌作为店铺的“脸面”,不仅是识别标识,更承载着文化内涵与商业道德。它本是吸引顾客、展示特色的窗口,却成了脏话的“展示台”,实在大煞风景。
首先受到污染的便是自身形象。一个充满脏话的招牌,会让人对店内环境、服务质量乃至食品安全产生怀疑。
用脏话做招牌,更是对当地形象的伤害。城市形象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它由一个个具体的元素构成,店铺招牌便是其中之一。一个文明、和谐、充满正能量的城市环境,能吸引投资、促进旅游、提升居民幸福感。而脏话招牌的出现,就像城市脸上的“污点”,破坏整体美感,可能会让外地游客对该地的印象大打折扣,进而降低对整个城市的评价。
店铺招牌也是一种广告宣传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脏话招牌显然违背了该规定。同时,相关法规也明确公司起名禁止使用不文明用语。这些法律规定意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营造健康、文明的商业环境。店主将脏话挂上招牌,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当地镇政府及时介入处理,体现了政府对维护城市形象、规范商业行为的重视。但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还需多方努力。商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明白合法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招牌及时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公众也要积极参与监督,对不文明招牌说“不”,共同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