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走进一些地方的先进典型宣传场所,常可看到墙壁上张贴着关于本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行业能手等人物的事迹介绍。不过,笔者深入调研后发现,当地不少群众对这些先进典型及其事迹不够了解,有的反映“没怎么听说过这个人”,有的表示“不太清楚具体干了些什么”。这促使我们思考:应该怎样对待先进,如何用好典型?
评选先进典型的目的,是要把价值标杆树立起来,引导带动更多人向上向善。问题在于,要真正把先进典型这一宝贵的德育资源利用起来,不能止步于发放一纸证书、把相关事迹公示在墙上,更不能只在迎接检查和调研时才打开房门予以介绍,或只让典型“露露面”“发发言”与接待陪同。
先进典型身上闪耀着可以育人化人的道德光辉、人性光芒,有着强烈的感召力。他们的事迹和精神力量来自实践,也将继续在实践中发光发热,在奉献中不断提升。把先进典型一评了之、束之高阁,需要时拿出来介绍两句,不需要时就“锁”起来无人问津,这恰恰是对先进典型的不尊重,不利于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对先进典型既要“评出来”,给予荣誉和认可;也要做好“用起来”的后半篇文章,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机会,让他们到群众身边去,让典型的力量在生活中扎根,成为鲜活的价值观、身边的正能量。
有的地方在通过新闻宣传、“光荣榜”等方式广泛宣传推介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先进典型成立工作室、开展“名师带徒”、组建“突击队”,进工厂、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等开展理论宣传,做好技能传授,实施结对帮扶,提供惠民服务,切实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有的地方还在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治理以及重点项目攻坚等难题中,组织先进典型以身作则、宣传劝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先进典型在持续提升自己的同时,又带动更多人起而行之,其精神价值由此得到了升华。
让先进典型从“墙上”走下来、到群众中去,也拓展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定期评选“好媳妇”“好婆婆”“身边好人”“道德之星”等典型,让群众享受到满满的参与感、荣誉感、获得感。同时,将这些“文明细胞”培育提升为基层党组织的助手,引导他们成为社区治理网格员或“楼栋长”“胡同长”,作为基层治理后备军帮助化解纠纷、开展思想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意义同样得到了彰显。
让先进典型走下荣誉墙,回到群众身边,扎根日常生活,成为群众所知、所信、所亲、所学的对象,他们才真正拥有更强的说服力和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