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年龄成为消费“门槛”

    据媒体报道,近日,成都部分青年旅社的特价房存在年龄限制,禁止40岁以上男性、30岁以上女性预订特价房间,引发关注。相关青旅工作人员表示,房间是特价房,需要客人帮他们写好评、下载APP等,还要交三十块钱押金,“操作流程有点麻烦,要十几二十分钟”。年龄限制是老板定的,也是为了减少麻烦。

    编辑点评:商家有自主经营权,可以给特价房附加条件,但给特价房设置“年龄门槛”值得商榷,此举看似减少了麻烦,实则有歧视之嫌。一方面,“麻烦”是个主观、模糊的概念,很难准确定性,在商家看来,一些旅客是“麻烦”制造者,在旅客看来,其行为却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表示,青旅设置年龄限制,构成了基于年龄和性别的双重歧视,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部分青年旅社基于性别、年龄对消费者进行“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消费者是不是“麻烦”制造者,年龄从来不是问题,设置年龄限制也不代表“万无一失”,与其简单“限龄”,不如限兴趣爱好,将兴趣爱好相近的人筛选到一起,这才是市场细分,而非消费歧视。(何勇海)

 

当前:A1版(2025年10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