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家风:照亮千年的人性之光
◎ 石茂龙

    中华民族历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古至今,廉洁不仅是为官从政的一种政治品格,更是一种浸润于血脉的家风传承。从包拯的“不持一砚归”到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从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张伯行的“一丝一粒,我之名节”,这些闪耀在历史长河中的廉洁典范,无不彰显着中华民族、中华文明对廉洁品格的永恒追求。

    廉洁家风是中华文明的精髓所在。在我国古代,“廉”被列为“六德”之一,与仁、义、礼、智、信并列。这种道德要求不仅体现在庙堂之上,更深深植根于寻常百姓家;廉洁家风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代代相传的家规家训,将清廉正直的品格融入血脉。

    廉洁家风是抵御贪腐的坚固长城。明代清官海瑞一生清贫,死后仅余白银二十两,连丧葬费用都不够。他的廉洁不仅源于个人操守,更得益于母亲谢氏的严格教诲。谢氏常对海瑞说:“尔读书,要做清官,勿做贪官。”家风的熏陶使海瑞在官场中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的本色。历史证明,一个坚守廉洁家风的官员,能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守住道德底线,成为社会清流的源泉。

    廉洁家风是民族复兴的精神基石。清代清官张伯行在福建巡抚任上,面对各方送来的礼品,写下《禁止馈送檄》:“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这种廉洁自律的精神,正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在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这种精神力量的支撑。廉洁家风不仅能净化政治生态,更能培育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涵养廉洁家风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入手、从管好“身边人”开始、从教育子女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社会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检点自己工作与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高尚的气节和情操。

    官德淳,则民风正。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本人的品行和形象,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对社会风气的形成、对大众生活情趣的培养,具有“上行下效”的示范功能。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只要全体党员、干部以身示范,影响、带动千家万户培育传承廉洁家风,将廉洁理念转化为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行为准则,让廉洁成为一种工作生活方式、一种价值追求,千年廉洁之光必将民族复兴的征程照得更亮。

 

当前:3版(2025年1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