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会工作部5月13日公布《志愿服务标识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志愿服务标识含义以及设计、使用、管理等作出规定:志愿服务标识可用于志愿服务活动会议、场所站点、文化产品等,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其他任何营利性活动;开展重大志愿服务活动和涉外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使用“中国志愿服务标识”,有自有志愿服务标识的可同时使用,但应当突出“中国志愿服务标识”。
志愿服务标识,早已成为城市文明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它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具象化表达,是公众感受善意、建立信任的“公益身份证”。
然而,如今个别地方仍存在一些使用乱象:街头巷尾,个别推销员、“野导游”穿上仿冒的志愿服务马甲从事相关活动;在商业活动中,一些人借用志愿服务标识,为营利性产品“背书”……这种“蹭公益”行为,不仅混淆了人们的认知,更严重透支了社会的信任与善意。如果任由这种乱象存在,最终会导致真正的志愿者在服务时遭遇质疑,让原本温暖的善举蒙上阴影。
规范志愿服务标识的设计、使用与管理等,可以让志愿服务的公益底色更加纯粹与鲜明。尤其是,《规范》的出台为相关标识的使用立下了规矩,让那些试图借公益之名行牟利之实的行为,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规范志愿服务标识,需要精细化的长效治理措施来护航。一方面,各地要丰富和完善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的志愿服务视觉体系,像北京打造“志愿蓝、平安红、柠檬黄、微笑橙”色彩矩阵那样,增强志愿者的归属感与荣誉感;另一方面,必须依托新出台的《规范》纠偏治乱,建立起“源头管控+过程监管+严惩震慑”的全链条治理机制。对于擅自使用、伪造志愿服务标识开展商业活动等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形成高压态势,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一件小小的马甲、一枚小小的徽章,承载的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规范志愿服务标识,既是对千万志愿者辛勤付出的尊重与保护,也是对社会文明底线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