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以来,我一直借住在城郊一个叫“松树林”的村子里,所住的院子西墙外,是一大片玉米地。庄稼从来都是季节的代言人,这时节,与庄稼为邻,就是与秋天为邻。
我常会步出院门,沿着玉米地的田间小道,漫无目的地溜达。抬头看天,秋高气爽,棉花糖似的云朵,绽放在天鹅绒般湛蓝的天幕上。
两旁的玉米秆是列队的士兵,披着绿装,站得整整齐齐,等待着我的检阅。只是怀抱的不是钢枪,而是头顶粉红穗子的玉米棒子。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仔细闻起来,是玉米、青草与野花混合在一起的那种好闻的味儿。
田间的土路是世界上最柔软的路,软得让我想脱掉鞋子,赤脚走在上面亲近它。小时,与母亲在田里忙,经常赤着脚,跑来跑去,在松软的土上留下一个个脚印。有多少年没有这样与土地亲近了,五年,十年,或者更久?
路,在绿色的包围中延伸,延伸。我独自一个人,只是慢慢地踱着,什么也不去想。一群麻雀本来聚在前面开会,看我来了,轰的一声,以笨拙的姿态飞起来,陆陆续续落在不远处的电线上,定格成高压线上的音符。偶尔会遇到斑鸠栖在路上,往往是成双成对的,嘀嘀咕咕说着情话。看到我,却并不慌张,该干啥干啥,直到我走到跟前,近得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们颈上白色的斑点,它们才扑闪着翅膀,从容地飞起来。
如果幸运的话,还可以看到一只或两只野兔,肥肥的,从面前一跃而过,很快消失在玉米地里。田野是动物们的领地,我,只是偶然的闯入者。
累了,我就坐在路边,与一株玉米对视。玉米是田野上最挺拔的站立者,从破土而出的那一刻起,一直笔直地生长、生长,直到结出饱满丰实的玉米棒子,直到叶子干黄,被镰刀收割。这一点,正如播种它的农人,在原野上挺拔一生,付出一生。
走近一株玉米,轻轻扒开玉米棒子层层包裹的外衣,饱满的籽粒闪着光泽,如晶莹的玛瑙,呈现在眼前。小时在家里,在这时节,母亲会掰了最大的玉米煮给我,吃在嘴里,有一种特有的清香游走在舌尖,回味无穷。现在,家乡的玉米也该熟了吧。母亲也在准备忙秋了吧——有些想家了。
黄昏时,我喜欢站在院门口,看夕阳下的玉米地。金色的光刺透云朵,泼洒在这片玉米地上,跳跃在绿色的叶尖上。更远处的树林,只露出轮廓的剪影,像极了一幅简笔画。
夜晚来临,玉米地里秋虫呢喃,蛐蛐们的歌声铿锵悦耳,这一场盛大的月光音乐会,把一曲悠长的交响乐,越过院墙,送到我床前。在这天籁里,我怀揣一个关于收获的梦,安然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