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明年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新华社哈尔滨11月22日电(黄腾)记者22日从黑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明年1月起,黑龙江省将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升至55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每人每年3780元提升至3900元。
这是黑龙江省连续十二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2年开始,黑龙江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2.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8.1%。此外,明年起,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标准将由每人每年14520元提升至15420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标准将由每人每年10164元提升至10800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7548元提升至8424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280元提升至58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