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技术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在河南省施行,明确海绵城市系统中的回用雨水不得进入生活饮用水系统。
该标准适用于全省海绵城市建设中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与管理运营。不适用雨水处理后作为生活饮水水源的雨水利用工程。(据《郑州日报》)